第三百五十七章 没有选择
名捕始终和高手不一样,高手讲究一击必杀,名捕讲究十拿九稳。
看上去殊途同归,实际上差异巨大,所以林天雷飞掠一击,手中的除魔环是准备率先出击的,无论如何先锁住张赫再说。
优秀的猎人对武功果然有其独到的见解,他这除魔环一亮出去,上面不但附带了武学,更是粘了全身所有境界的内功。
“咔”的一声,除魔环的机簧打开,手铐合拢。
但锁住的却不是张赫的手腕,而是一只别致的凤凰金钗,金钗被一只春葱般的玉手用两根手指夹着。
他尽全力的一锁,居然被别人用两根手指就拦住了。
林天雷的脸色终于变了,骤然变得说不出的可怕。
他反应极快,火速一个翻身就落到了二楼船舱的围栏边,怒道:“雪姑娘,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出手拦住他的人居然是雪中晴,这实在是令人难以想象的事情。
雪中晴面沉如水,冷冷道:“我当然知道,我不但知道你想抢走《孔雀翎》,而且我还知道你是青衣楼的高手。”
林天雷瞪起了眼睛:“你既然知道,那你还敢拦我?”
雪中晴冷笑道:“我不但敢拦你,而且我还要杀了你。”
她说到“杀”字的时候就已经出手,只见她衣袖一挥,金钗就被她用两根手指掷出,在夜空中化为了一条五彩斑斓的彩虹,直奔二楼栏杆处。
赫然是《灵犀一指》,而且她的《灵犀一指》等级造诣,居然比张赫还要高深。
“叮”的一声。
林天雷居然还能反应,扬起了杀威棒,金钗竟钉在棒中央。
名捕不愧为名捕,手上自然是有两下子的,只不过雪中晴掷来的这一钗威力实在太大,纵然被杀威棒挡住,但金钗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推手还在施加力量。
林天雷不得不双手握住棒的两端来增强力量,他不这样抵挡的话,棒的另一端会因承受不了巨大的推力而反打在自己脑袋上。
就在他双手握棒的时候,他的瞳孔忽然收缩了,他看见金钗仿佛变成了扭曲的电波,上面透来一股股金色的气流,气流瞬间穿透了他的前胸,他甚至感觉不到任何的痛楚,但鲜血还是把他的衣衫浸红。
红伤数值:“—3440!”
“怎……么……会……这……样?”艰难的吐出这句后,林天雷就“扑通”一声倒下了。
无论他多么老谋深算,永远也算不到自己栽到了盟军的手上,这实在是对一向喜欢玩阴谋伎俩的青衣楼是一个最大的讽刺。
望着他的尸体,雪中晴淡淡道:“虽然你可以将金钗挡住,但剑气却无法可挡。”
张赫仍然坐着没有动,只是望着满船的尸体喘息。
这条船上的人基本上已经死光了,无数人的尸体正在化光飞走。
风已停,海水也已平息,大海又恢复了那种星光跳跃的美丽画面。
雪中晴走到船舷边,凝望着灿烂闪耀的海水:“我不能让你挂在他这种人手上,他们还不配。”
张赫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迅速解下腰间的盒子,直接就抛给了她。
“你这是为什么?”这下轮到雪中晴惊讶了。
张赫喘息着:“你救我一命,盒子给你。”
他永远都把帐算得很清,因为他不愿欠帐。
雪中晴盯着他:“我们现在是不是可以动手了?”
张赫站起身:“请出手。”
雪中晴冷笑:“你现在这个样子,你以为你能接得住我三招?”
张赫斩钉截铁道:“不能!”
雪中晴冷冷道:“刚才那么多人要杀你,你拼死反击,现在我要杀你,你却坐以待毙?”
张赫面无表情:“因为我实在不想再跟你们扯上关系。”
雪中晴骇然道:“为什么?”
张赫转过身去,也凝望着辽阔而璀璨的海面:“因为我现在才知道,人要想自由自在的活着,就不能靠别人施舍。”
这是他一直想说的话,原本他打算一直憋在心中永远不对人提起,但现在他还是说了出来。
人生就是这么戏剧,你想说的偏偏不能说,你想做的偏偏不能做,有一天如果你非要说、非要做,那你就要付出极高的代价。
听到这番话,雪中晴本应该生气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何,她就是愤怒不起来,她惊奇的发现,她从来都没有了解过张赫,因为一直以来,她对张赫有的只是同情和怜悯。
闪耀的海面依旧跳动,像一面美丽的魔镜子,时光仿佛把他们拉到了那个令人难以忘怀的冬天。
那时候她虽然也很小,但却是同龄人中的公主,从小就被众星拱月般的捧着。
有的女人从一生下来就与“吃苦”“劳累”“不幸”等这些字眼绝缘,她就是这样一类的公主族,她美丽多姿而又冰雪聪明,虽然年纪还小,却已经是个美人胚子,这样的公主有谁会不喜欢呢?有谁会不将就呢?
所以,她要往东,别人绝不敢往西,她要在九寒天的天气下去赏雪,别人也就只好陪着。
那年冬天,她就在光明左使的陪同下去城郊公园赏雪,在返程的一条公路上,他们看到一个孩子哈着白气在公路上拼命的奔跑,这个孩子就是张赫。
像她这样的公主那时是不会明白的,张赫若不是这样奔跑取暖,就会被这种天气给活活的冻死。
那一天,率先跑下去的人是光明左使,他把身上的羽绒服脱下来,二话不说就批在了张赫的身上,那一刻,他们就这样相互站着凝视对方,没有任何多余的话,于是他们就成了朋友。
孩子们的友谊也是纯净的,因为他们从来不会索求回报,也不懂得什么叫做回报。
他聪明、坚定、富有同情心、责任感,充满朝气、活力,对任何事都很充满信心、充满勇气,无疑属于阳光而积极的男孩子。
而张赫虽然在这些方面比他有所不及,可是张赫勇敢、老练、坚强,一个在大冷天里需要靠跑步才能取暖的孩子,你可以想象他的心智有多么早熟,不知道吃过多少的苦,受了生活多少的磨难,这样的孩子是极其坚强刚毅的,又是极其敏感而自卑的,他想不坚强都难。
可是上天就是偏偏要让他们三个人在那一天相遇,命中注定要他们成为好朋友。
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上,朋友的定义有很多种,只不过孩子眼中的朋友就是能够天天在一起玩耍的伙伴。
在光明左使的帮助下,张赫再也不用靠跑步来取暖了,但他仍是那个倔强的少年,他靠出卖自己的劳力来为生,他什么事都肯做,也没有什么他做不了的事,什么职业经过他的琢磨和研究,他很快就能融入进去并掌握精粹;什么工作经过他的手之后就变得轻松而愉快。
“他是个天才!”光明左使很早就给张赫下过定论。
只不过再怎么厉害的天才,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也比不上像光明左使和雪中晴这样的天之骄子,因为他们从一生下来就不会像张赫这样为吃饭发愁、为生计奔波,他们有着灿烂的明天,但是张赫却没有;他们可以在蓝天白云下规划着自己的前途和未来,而张赫却只能在工棚中厂房里流血流汗,有时候甚至还要流泪。
不过张赫却从来不会抱怨,他一直都是个看得开的人,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这份看得开,所以才会和他们二人成为朋友,更或许是因为他们三个人共同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
那些快乐的时光就是在他不需要流血流汗的时候,他可以跑出来和他们玩乐,他们一起攀登高山,一起下水游泳,比谁跑得快,比谁游得远,那真是一段最美好的时光。
“你们谁先第一个爬上山顶把红旗给我带回来,我就请谁去吃肯德基。”雪中晴如是说。
显然是光明左使跑得更快,但往往带回旗帜的人却是张赫,因为他肯动脑子,他知道怎么选择最短的路线,用他的经验和目光。
“你们谁先游到泳池对面,我就请你们谁去新开的那家电玩中心。”雪中晴喜欢看他们两人比赛,准确的说是她喜欢他们两个人,他们一个人是大哥,一个人是傻小子。
只不过大哥能力虽强,却敌不过这个傻小子,因为这个傻小子非但不傻,而且太聪明,有时候聪明得不象话,无论做什么事,他并不一定是最强的,但却是最精确而有效的。
于是小公主就去肯德基买了一大包吃的出来,按规则鸡腿是到了傻小子的手上,可是就在他啃得开心的时候,小公主却悄悄的也塞给了大哥一只,傻小子并不傻,他看得出来大哥手上的那一只更大,于是原本美味的鸡腿到了他的嘴中变得又苦又涩。
可他还是一口一口的咽了下去,因为这就是他的人生,无论是苦是涩,他都没得选择。
而电玩中心里,张赫虽然叮叮当当的玩得不亦乐乎,但雪中晴却悄悄的把更多的游戏币塞到光明左使的手中,脸上依旧带着甜蜜的笑容。
那的确是美好的时光,甜蜜中带着苦涩,苦涩中又有甜蜜,也许这就是爱情的滋味。
对于类似这样的情形,张赫并不是瞎子,他只是笑笑而过,因为谁也看不到他的内心在深夜难以入眠的时候,他脑海中是谁的笑颜在频频闪过;谁也看不见当他微笑着转过头去的时候,眼中流露出的失落和难过,可是他仍然没有选择,这条路他还是得继续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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