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添人进口(四)、我们三个,都是神弃者

深夜还没有休息的人当然不止是陆希一个, 在客房里,柯恩大主教面对着一个银缸正在做祈福,随着他的低声念诵, 银缸里的普通泉水渐渐泛起乳白色的微光, 仿佛有无数银色的星星在其中闪烁。

安东尼站在一边,他面前也有一杯同样的泉水, 但现在只有稀疏的白色光点在其中闪烁, 跟柯恩大主教面前的圣水一比,立见高下。

“安东尼——”柯恩大主教结束了祈福,转头看着自己的学生,“祈福要聚精会神。”安东尼平常祈福出来的圣水也不会如此清淡,这样的圣水喝下去也没有多少治疗效果。

安东尼有些惭愧地低下头:“对不起,老师, 但是——”他今天真的无法聚精会神。别的不说, 门外面还有个骑士在守着呢, 虽然只是象征性地派了个初级骑士来,但这也是看守的意思啊。

第75节

不过最让安东尼心神不定的, 还是关于魔鬼的问题。难道教会真的在豢养魔鬼吗?

“并不是人人都自愿堕落。”柯恩大主教很清楚自己的学生在想什么, “有一些人, 虽然身居黑暗之中,但仍旧向往光明。他们在黑夜之中为主坚守,也是在洗清自身的罪孽。”

“可是人因不虔诚而堕落——”安东尼下意识地说了一句。在教会的宣传中, 堕落者都是自甘堕落的,都是罪孽深重, 只有圣火才能净化他们黑暗的灵魂, 哪儿还有被迫堕落这种事呢?

可是他很快就想起了今天伯爵小姐所说的“神弃者无罪”论。是啊, 倘若神弃者并非真正的被神所厌弃, 那堕落者就一定是自甘堕落吗?即使是魔鬼,诚心忏悔之后也未必不能得到救赎啊,神是仁慈博爱的,祂宽大的胸怀愿意接受一切信仰祂的人——呃,或魔鬼?

但是如果守夜人都可以,那为什么每年还有女巫被绑上火刑架?当初在黑莓镇,听说伯爵小姐就差点上了火刑架呢。难道说,是那些女巫统统都不肯忏悔吗?还是,又出现了“神弃者”这样的错误?

柯恩大主教看着眼神迷茫的学生,低声说:“安东尼,人不是神。”当年他就是这么迷茫之后再无寸进的,难道他的学生真的也要步他后尘了吗?太早了啊,安东尼甚至还没有把他的天赋挖掘出多少来……

然而出乎柯恩大主教意料之外,他的学生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再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睛居然明亮而坚定:“您说得对,人不是神,我们都会犯错误,即使是教皇也会有做错的时候——老师,我想留在长云领。”

“什么?”柯恩大主教没想到话题会转得这么快,他刚刚还在惊讶于自己的学生竟然提到了教皇的错误,下一秒就被安东尼的决定搞得几乎反应不过来。

“我想留在长云领。”安东尼郑重地说,“三年前,教会不应该撤离长云领的。正因为教会抛弃了长云领的民众,才让他们疏远了教会。”

今天给奴隶们分发圣水就已经看出来了,这些奴隶完全不像别的地方的人一样,听说有圣水,有一位大主教来,就潮水般涌过来,哪怕是离得远远的看上一眼,也像是沾了什么福气一样庆幸不已。

这里的奴隶,连带着仆人都不急不慢的,仿佛领圣水还没有他们手里的活儿重要。甚至在青石城里,那些平民虽然比奴隶要积极得多,但看着他和老师的眼神也有几分猜疑。虔诚的信徒,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教会当初撤出长云领,是为了让长云领的民众知道,没有了教会,他们的日子就根本过不下去。

这种做法,其实安东尼是不赞成的。确实,教会撤离的时候,虔诚的教徒都跟着离开了,留下的人在信仰上难免有可挑剔之处。但是教会为神代言,不就该把光明神的仁慈与宽恕洒遍整个光明大陆吗?

阳光照亮每一处地方,并不因这里没有教堂而吝啬,主的仁爱也是如此,祂会对虔诚的人予以格外的奖励,却不会放弃那些不够虔诚的人。教会的神职人员,不就是替主传播仁爱的吗?为什么要把长云领这些民众都抛弃了呢?

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黑暗便会滋生。若不是因为教会离开长云领多年,长云领这些民众,又怎么会对教会的人如此生疏呢?

“我想留在这里,重新帮助他们建立起对主的信仰。”安东尼认真地看着自己的老师,目光明亮,“我相信只要我认真去做,就会让他们对教会改观,包括伯爵大人和伯爵小姐。”

柯恩大主教看着自己的学生,半晌才说:“这恐怕很难。”冯特伯爵要改观就不会坚持到现在了,更何况守夜人还搞了这么一出,现在要挽回他们对教会的观感,柯恩大主教都觉得不太可能了。

“再难的事情总要有人去做不是吗?”安东尼轻声说,“我知道我的能力还不够,但是在这里,我想我还是有很多事可以做的。”他今天也看到了,青石城十分冷清,前来领圣水的平民也都面黄肌瘦,在已经冷起来的天气里还穿着单薄的衣服……

一整个冬天,即使只治疗风吹着凉,或者手脚冻疮,他应该也有很多可以做的事。而且长云领好几年没有神职人员祈福,田地想必都贫瘠了,明年春天他会更忙碌——虽然以他的能力,做不到给整个长云领祈来风调雨顺,但他可以一块块田地走过去,至少让小麦和豆子能好好生长……

柯恩大主教望着自己的学生,脸上露出了笑容:“你说得很对,安东尼,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让安东尼留在这里也好。这次裁判所做的这件事实在太蠢了,冯特伯爵一定会借此机会大力宣扬,那些原本就对教会有所不满的贵族也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

当然,这件事其实跟他和安东尼并没有任何关系,红龙甚至在拉他们一起来长云领的时候都没有提过守夜人的存在。然而裁判所可不是讲道理的地方,柯恩大主教能想得到,红龙绝对不会不提他们也在长云领的。

而且,在伯爵小姐说神弃者无罪的时候,他确实没有反驳。在裁判所看来,这已经是大罪了吧?当然他身为大主教,裁判所必然会有所顾忌,但对安东尼一个小小的初级牧师来说,裁判所那头庞然大物,却是随便就能把他辗碎。

这样想想,倒不如留在长云领,至少在这里他很有用,即使是冯特伯爵也不会对他做什么的。

“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操之过急——”柯恩大主教还是叮嘱了学生一句,“主从未对人宣讲自己的伟大,但祂庇佑众生,抵御魔鬼,故而人们自然而然,信仰崇拜。”长云领这个地方,如果安东尼太过急于传教,恐怕会碰个头破血流。

安东尼点着头:“我明白。”

柯恩大主教觉得自己的学生并没有很明白,但有些事情只是听旁人说,是永远都不可能真正理解的,还需要自己去碰了壁,才能知道该怎么做。

可是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学生就这么去碰壁,于是沉吟了一下:“听说今年长云领的魔兽潮来得早,我们去看看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为抵御魔兽潮出过力,冯特伯爵再怎么也不好对安东尼下手了吧。

所以,第二天早晨陆希醒来的时候,得到的是两个消息:第一,伯爵大人同意飞羽佣兵团迁入长云领,成为长云领领民;第二,苦行主教的学生,那位英俊的小牧师安东尼,向伯爵大人提出,要成为长云领的牧师。

带来消息的当然是莉斯,小女仆显然对后者更感兴趣,说起来眼睛都亮晶晶的:“小姐,伯爵大人会允许吗?”

陆希觉得好笑:“你希望伯爵大人允许吗?”

“嗯——”小女仆被问住了,“我,我不知道……”虽然教会不在,大家的日子也一样过,但那位年轻的牧师,实在是太好看了。但是他又是跟着那个可恶的红龙一起来的,涉嫌绑架伯爵小姐呢,真叫人为难啊……

“我去替你问问伯爵大人吧。”陆希一本正经地取笑。

莉斯的脸顿时红成个苹果:“不,不要啊……”她就是说说而已,万一是教会想留下一个眼线或者奸细呢?

陆希觉得奸细倒未必。苦行主教做人还是有原则的,安东尼作为他带在身边悉心教导的学生,在人品上应该也差不多才是。至于说眼线么——要是苦行主教留下还需要担心,一个初级牧师,难道长云领还看不住他吗?

“小姐真的让他留下吗?”莉斯又有点觉得不平了,“他们早怎么不来,现在我们都不需要他们了!”伯爵小姐会治病!而且有了肥料,他们也不稀罕什么祈福了。

陆希笑了笑:“有个会治疗的人也不错。”主要是她现在缺医少药啊,很多事情都没法做,能有个牧师也好,顺便她还能好好研究一下神恩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研究明白了,才好有针对性地给领民们破除封建迷信啊。

不过陆希还没去找冯特伯爵,伯顿管家就先来传话了,何塞在启程去接佣兵团之前,想先见一见她。

陆希见到的并不只是何塞一个,还有灰羽和金妮。老实说,后者颇有点出陆希意料之外:“金妮小姐也是佣兵吗?”看着可不像啊,金妮一直穿着胸衣,那腰勒的可够细的,走路走快了都有点呼吸困难,就这能当佣兵吗?

看看伦吉尔就知道了,女骑士侍从身材修长,但绝不是那种蜂腰削肩的样子——腰真细成不盈一握,那肌肉都没有,哪儿会有力量呢?作为一名常动刀子的外科医生,陆希看看金妮这身材,就觉得她根本不是打架的材料啊。或者她是个法师,就是站着挥魔法棒的那种?

“不,金妮是一位炼金师。”何塞迟疑了一下,看了看自己的两个同伴,然后说,“我们三个人,都是神弃者。”

“嗯?”陆希大为诧异,“他们两个也是?”看不出来有什么毛病啊。

“是的。”何塞轻声说,“之前你说会治好我……”

明白了,这是希望能给自己的同伴也治一治。这个事情陆希倒是可以答应,关键是大家都有什么病?

“他们两个人的——病,”何塞显然还不习惯把神弃称为病痛,“都在眼睛。”

陆希惊讶地看着金妮从眼睛里拈出两片蓝色的薄片,脱口而出:“美瞳!”我去,金妮怪时髦的啊。

美瞳这个词她说的是中文,面前三个人都一脸茫然,还是何塞愣了一下之后,意识到陆希说的是这两片蓝色薄片,于是解释道:“这是百目怪的瞳孔,金妮用药水去除其中的魔力,然后放在眼睛里,挡住原本的异常。”

“异常?”陆希望向金妮的眼睛,发现她一只眼睛是与百目怪瞳孔极相近的宝石蓝色,另一只却是绿色——难怪有一次她觉得金妮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绿光,当时还以为是盆栽植物的倒影,原来是从美瞳边上露出来的颜色啊。

只不过,这样的眼睛——虹膜异色症啊。

“什么?”何塞被这个生造词梗住了,半天都没能理解。

“其实就是两只眼睛的颜色不一样而已。”陆希耸耸肩,“金妮小姐是生下来就是这样吗?那就是先天性的。平常有什么不舒服吗?影响你视物吗?”

金妮连连摇头,抱着希望问:“可以治吗?”

“这个不能。”陆希摇摇头,“因为这连病都不算,只是一种现象。人的眼珠可以是蓝色,也可以是绿色,这都是正常的。而你生了两只正常的眼睛,只不过颜色不一样而已,并不因为它们不配套,就变成不正常了。”

“这还不算不正常吗?”金妮苦笑。因为这双眼睛,她自出生就被父母藏起来不敢见人,想尽办法为她医治。可是随着一次次失望,父母也越来越疏远她,生怕她这双眼睛传出去,让整个阿德让家族蒙羞。

“当然是正常的。”陆希认真地说,“一双视力正常,无任何不适的眼睛,为什么不算是正常的眼睛?就像有些人也认为我这样的双黑是不正常的堕落血脉一样,但我有哪里不正常吗?”

“可为什么是我……”金妮掩住了自己的眼睛,“为什么选择我……”

陆希想了想,觉得这话很难回答,只能另辟蹊径:“你要知道,虹膜异色很多都是由眼部疾病引起的,像你这样仅仅是异色,而没有任何不适,已经是非常幸运且稀罕了,有一句话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物以稀为贵。”

金妮满心的怅然都被她最后一句话给噎回去了——物以稀为贵?神TM物以稀为贵啊!原来她还应该骄傲的吗?因为她很稀罕?

“为什么不呢?”陆希反问,“异色,而没有病症,你知道这多幸运吗?有很多异色症是后天病症引发的,轻则需要长期用药,重则连命都可能丢掉。而你一直平平安安,今后也会平安下去,这不是幸运是什么呢?”

金妮怔怔地看着她,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病症可能连命都丢掉,但莫名的,真觉得被安慰到了。原来她不是生来不幸的?原来换一个角度看,她居然还是个幸运儿吗?

“那我呢?”灰羽已经有点忍不住了,他也想知道,他是不是也有幸运可言?

无奈在他讲完之后,陆希只能叹气了,因为灰羽这个确实是病,而且同样无法治疗——他是全色盲。

色盲常见,但全色盲就很少见了,它是完全性的视锥细胞功能障碍,世界在其眼中只有明暗,没有色彩,就像老式的黑白电视机。患者畏光喜暗,还可能有弱视、视力差、眼球震颤等附加症状,是色觉障碍中最严重的一种。

老实说,陆希甚至都没有遇到过一个全色盲的患者呢,没想到在光明大陆却看到了。

“视力差?”何塞看看灰羽发灰的脸色,忍不住问,“会不会弄错了?灰羽的视力一点也不差,他的这双眼睛可以与鹰相比,尤其是移动的目标,不管怎么快都难以逃过他的眼睛!”

动态视力强?陆希绞尽脑汁地搜索着这方面的资料,但她并不是眼科医生,只记得青蛙的动态视力特别好,而鹰眼之所以敏锐是因为视网膜的黄斑处有两个中央凹,且其中的感光细胞是人类的六倍多!

另外,鹰眼有三种颜色的光感细胞,所以鹰眼看到的世界其实是彩色的,比倒霉的灰羽丰富得多……

所以灰羽这种情况,是眼睛发生了变异?他的能力觉醒,觉醒在了眼睛上?

如果这样,那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呢,总比既色盲又弱视强得多吧?

“又是万幸?”灰羽苦中作乐地笑,“那么说,我也不是被神厌弃了?”

陆希沉思了一下:“我曾经听说过一种观点,全色盲看到的世界,才是世界原本的样子。”

人类能看到颜色,是因为人类眼中特有的锥体色素,光波遇到相应的锥体色素才会显色,而显色其实是人类大脑皮层的功能,也就是说,世界的颜色,只存在于有这一功能的大脑之中,而那个真实的客体世界,并无所谓颜色,而只有因为光反射和吸收的多少,所反映出来的明暗效果。

“也就是说,”陆希拍了拍灰羽的肩膀,“如果真的有神,那么神看到的世界,很可能跟你是一样的。”

第93章 添人进口(五)、人只要肯劳动,总会找到自己的价值

何塞和灰羽走了, 他们还要完成原本的计划,除掉黑羽和他的心腹,然后灭掉黑章鱼。

只不过以前他们是准备去黑章鱼的老巢过冬, 现在则把计划稍微变动了一下, 准备做出黑章鱼偷袭飞羽佣兵团,然后大家同归于尽的场面。然后整个佣兵团就改头换面, 到长云领来定居。

金妮留了下来。一来她没有什么战斗力, 二来,也是留了个人质。

她重新戴起了那副百目怪牌“美瞳”,陆希仔细端详了一下,不由得问:“百目怪常见吗?”这要是能发展美瞳业务也不错啊,而且一旦发展起来,大家都戴, 谁还管你原本眼睛是个什么颜色的。

金妮不免有些哭笑不得。见过她眼睛的人都有些畏惧, 若听说这个镜片是百目怪瞳孔做的, 那就更难免害怕了,哪儿有像伯爵小姐这样, 还打算着做百目怪的生意的?

只可惜百目怪并不太多。这种东西并非魔兽, 而是类似于幽灵、木乃伊之类的黑暗生物, 以前只在无尽深渊生存,偶尔跑出来一只半只——不过这些年,这种东西好像多起来了——但不管怎么说, 大概还是做不到量产的,尤其是用来清洗魔力的炼金药水也很难配置啊。

“那还挺遗憾的。”陆希随口说了一句, “百目怪的眼睛有什么魔力呢?”

“凡是看到它们的眼睛, 就会被它们发现。”金妮想起她得到这两枚瞳孔的过程, 不由得有些浑身不舒服, “百目怪就像一团软泥,浑身上下都镶嵌着大大小小的眼睛。它们与一种变异食尸鬼生活在一起,一旦发现有人,那些食尸鬼就会成群结队地冲出来……”战斗力弱一点的,自然就成了食尸鬼的美餐。

“不是魔兽?”陆希有点难以理解。不就是名字不大一样吗?

“不是!”金妮肯定地说,“它们体内没有魔晶。”哪怕低级魔兽,体内也会有一块魔晶,尽管最小的可能只有米粒大,其中蕴含的魔力少到忽略不计,但那也是一块魔晶。没有魔晶的,就不是魔兽。

“好吧……”陆希是搞不明白这里头的复杂情况,不过眼前既然没有一只百目怪,她也就不费心去研究了。相比之下,她对金妮更感兴趣一些:“你的炼金术是在哪里学的?”

“以前我跟您说过,在阿德让公爵家里。”

“什么?”陆希大为诧异,“居然是真的吗?”她还以为是编造的呢。所以金妮居然真的是公爵家族的小姐吗?

金妮微笑一下,忽然提起裙摆,优雅地向陆希行了个礼:“阿德让公爵的长女,薇拉妮卡向您致意。”

长女?陆希简直要大吃一惊了。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伯顿管家给她的那本各大贵族的资料里说过,阿德让公爵的长子今年才十八岁,而金妮当初应聘礼仪老师的时候说过自己是二十二岁,那么她其实才是阿德让公爵的第一继承人,未来的女公爵啊!

“女公爵?”金妮轻轻笑了一声,“一个神弃者,怎么能够成为女公爵呢?”事实上,原本她的父亲还想让她嫁进王室,成为阿德让家的第四位王后的。然而他的一切计划,都被这双颜色不同的眼睛给毁掉了吧?更遗憾的是,她的妹妹也好,堂妹也好,最终也没有一个能成为王后的。

“我想成为炼金师,也是想寻找治疗眼睛的办法。”如果圣光不管用,那么炼金药水也许有用,不单是她,还有何塞和灰羽,以及佣兵团里其他的神弃者。

陆希吓了一跳:“你没有乱往眼睛里滴什么药水吧?”眼睛这么精密的器官,折腾坏了可没得救!

还有,难道佣兵团里还有神弃者?神弃者这么多的吗?

“有啊——”金妮笑了笑,“比如安茹,她出生的时候,左脸就被打上了魔鬼的烙印——两只血红的山羊角。”

魔鬼的烙印?是胎记吧?

“还有丽萃,三十岁的时候身上出现了神的鞭挞,被她的丈夫和兄弟们绑上石头沉进河里,是团长路过救了她。”

神的鞭挞?这又是什么玩艺儿?

“就是红色的鞭痕。”金妮在自己的腰背部比划了一下,“她的丈夫说没有鞭打过她,是她自己出现的鞭痕,像火烧一样疼痛难忍。当地的牧师给她治疗过,但每次治疗之后不久又会出现。她的丈夫说,这是因为她没有生育,神在惩罚她。”

第76节

这TM听起来很像是带状疱疹啊,见鬼的神的鞭挞!难怪佣兵团里有这么多神弃者,要是这样算的话,那成为神弃者简直太容易了有没有!

“所以这些都不是吗?”金妮凝视陆希,“虽然团长救了她们,但连她们自己都觉得是被神厌弃了。佣兵团里也有人嫌弃她们,如果不是因为团长本身就是神弃者,可能她们早就被赶出去了。”

毕竟很多神弃者并不像何塞和灰羽那样幸运——是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确实算是幸运了,因为尽管被定为神弃者,却仍旧能够觉醒神恩,成为骑士。

能够成为骑士,本身就已经可以驳斥“神弃者”的言论。而且成为骑士,也意味着能够保护自己。可是更多的神弃者,本来就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作为一个普通人过活尚且不易,更遑论成为神所厌弃之人了。

而何塞创立的这个佣兵团里,又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除了真正强盗作风的黑羽,还有人信仰颇为虔诚,对于何塞和灰羽这样觉醒神恩的还能接受,认为是光明神已经宽恕了他们,而对纯粹的“神弃者”则厌恶之极,甚至还有想直接杀掉的。

因为接纳这些人,佣兵团也出现了矛盾和解体,更有想趁机上位的黑羽一伙,所以何塞决定解散佣兵团,给大家另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原本他想跟教会做一笔交易,把所有人都借机洗白,但是没能成功。

“那枚龙晶最后传来消息就在黑莓镇附近。”金妮已经得到了何塞的授意,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这位伯爵小姐,而不是告知冯特伯爵,“如果能找到这枚龙晶送还教会,足以让所有的人都摆脱见不得人的身份。”

金妮有几分嘲讽地笑了笑:“也许所有人都能得到主教的治疗呢。”更嘲讽的是,这枚龙晶很可能就是教会内部的人自己偷出来的。

陆希没注意金妮的嘲讽,因为她正在心虚——龙晶吗?龙晶已经没有了,用来召唤了一个魔鬼。虽然这个魔鬼不是她召唤的,但她占了便宜,最后跟魔鬼签定了契约。

不不不,什么占了便宜,她是倒霉好吗?莫名其妙的就跟一个魔鬼绑定了!

但仔细想想,如果不是这个魔鬼,原身的人设始终是一个生活在贫民区的双黑流民,而没法像今天一样成为伯爵小姐。就算不在乎这个身份带来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也得承认新人设对她收集信仰值大有好处。

要是这么说的话,也许还是占了一点便宜吧……陆希矛盾地想。

算了,管它占便宜还是倒霉,反正事实都已经这样了,多想无益。陆希光棍地把契约问题扔到脑后,拍拍金妮的肩膀:“别担心,没有龙晶也一样能过日子,并不是没有神恩就没有价值,人只要肯劳动,总会找到自己的价值。”

至于龙晶就别再追究了,万一追查到她头上就不好了。

金妮微笑了一下,然后看了看陆希拍在她肩膀上的手:“露西小姐要把这个习惯改掉。一位淑女,怎么可以随便拍别人的肩膀呢?如果在社交场合做出这种动作,是会被人嘲笑的。尤其是拍男士的肩膀,那更是万万不可以。”

“啊——”陆希发出一声惨叫,“现在不是在上礼仪课啊。”

金妮板起脸:“既然我是礼仪教师,那么就要为露西小姐在明年社交季的表现负责。”以前这个礼仪教师还可以糊弄一下,现在佣兵团都要迁入长云领了,名义上来说伯爵小姐就是佣兵团的新主人,那自然是要拿出十二分的精力来进行礼仪训练。

“不!”陆希垂死挣扎,“无论如何我也不穿紧身胸衣!”

“那除非您是位骑士。”金妮无情地说,“否则会有许多人批评您的腰身。”

“那我就说我在接受骑士训练好了。”

“是吗?”金妮继续点破事实,“那您会骑马,会用剑吗?”

陆希两眼发直,然后下定决心:“我学!”学骑马和用剑再怎么辛苦,也比穿着紧身胸衣,把内脏都勒得移位强!

“说真的——”陆希打量着金妮,“穿这种紧身胸衣对身体没有好处,我建议你也不要穿。如果一定要穿的话,我知道一种更舒服的样式,回头做出来送你试试。”

“咳咳!”金妮不得不用咳嗽打断陆希的话,“伯爵小姐,这不是淑女该谈论的话题。”

陆希耸肩:“既然是女性要穿的衣物,为什么女性反而不能谈论呢?”

金妮答不出来。其实当初从家里逃走之后,她就觉得自己已经足够离经叛道、惊世骇俗了,假如被阿德让公爵知道,他的长女竟然加入了佣兵团,怕不要立刻吓得闭过气去。

但是现在跟眼前这位伯爵小姐一比,她倒显得刻板守旧了。这位伯爵小姐对于约定俗成的东西仿佛丝毫不受影响,或许就是这样的人,才能那么笃定地说出“神弃者无罪”的话吧?

已经决定要让裁缝做胸罩的陆希不打算再继续这个话题,反正只要别逼她穿紧身胸衣就行:“说起来,何塞说你是炼金师,这太好了,我正需要一位炼金师呢。”当礼仪教师未免太浪费了,还是炼金师有前途啊。

一说起这个话题,金妮的注意力立刻就被拉走了:“我正想知道,究竟怎么分离食盐与魔盐……”尤其是,为什么分离魔盐,就能够让劳拉觉醒神恩呢?呜呜呜,难道她的天赋还不如一个奴隶吗?

伯爵小姐正准备拉着前公爵小姐去炼金房的时候,女仆跑来报告——丹尼尔回来了。

“伯爵大人呢?”

“伯爵大人跟大主教和那位牧师一起,去了旧教堂。”来回话的女仆小心翼翼地说,“伯顿管家说,伯爵大人让您跟丹尼尔大人谈话……”

“居然让我自己去说……”陆希大感头痛。冯特伯爵这也太不负责任了,当初婚约是他决定的,现在都不自己取消的吗?算了算了,假爹是靠不住的,还是自己来吧。

不过冯特伯爵也不是完全不靠谱,至少他应该是已经告知了丹尼尔婚约有变的事,所以陆希见到的丹尼尔,就是个目光忧郁神色悲伤的失恋青年了。

夸张了夸张了,作为骑士当然不能露出那种水仙花一样的姿态,所以丹尼尔还是后背挺直,只不过脸上的表情叫陆希看了确实有点心虚:“咳,边陲镇现在怎么样?”

“还可以。”丹尼尔抱着自己的头盔,“这些天又有一批雪雀过来,所以我就把它们给您送回来。接下来会出现更加危险的魔兽,下次再见到您大概要到一两个月之后了。”

“辛苦了。”陆希干巴巴地说,“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今年我们长云领要添人进口,到时候边陲镇的防线也会有生力军加入。目前看来至少有两位骑士和一位牧师,都很有用。”

“是的,我已经听说了。”丹尼尔也干巴巴地回答。然后一阵令人窘迫的静默之后,丹尼尔仿佛鼓起所有勇气一样,打了个直球,“伯顿管家告诉我,您现在还不考虑结婚的事情。我,我能问问,是为什么吗?”

伯顿管家是这么说的?那还挺委婉的。陆希顿时松了口气,要是用这个理由那就好说多了:“是的,我现在不想考虑这个问题。你知道的,长云领有太多的事要做。推广农具,积攒肥料,提炼食盐,以及我还有很多别的计划——”

陆希原本只是想敷衍一下,但现在这么一说,突然发现要做的事情真的太多了。天气已经十分寒冷,而青石城的平民有很多还穿着单薄的麻衣,连过冬的柴禾都不足。之前她在村子里治蛔虫病的时候曾经说过,要吃熟食喝烧开的水,饭前便后洗手,才能防止病从口入。可是现在看看吧,平民连取暖的柴禾都不够,还说什么喝烧开的水。穷成这样,什么卫生健康都无法保证,她敢保证,假如现在给青石城的所有人都吃点打虫子的药,那打下来的虫子说不定能装满一个大坑!

不,别说什么虫子了,今年冬天青石城能不冻死人吗?

“总会有人冻死……”丹尼尔情不自禁地替冯特伯爵辩护,“伯爵大人已经尽量救济他们了,即使是白都,每年同样有许多人冻饿而死。”

“所以只是救济是不行的。”陆希认真地说,“重要的是给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更何况鱼还是瘦鱼,根本吃不饱的。

丹尼尔垂下了头。他忽然觉得自己跑来跟伯爵小姐说什么结婚实在是不合时宜——伯爵小姐正在为了整个长云领而忙个不停,他却只想着结婚……

“您说得对。”丹尼尔总算打起精神,对陆希笑了一下,“这些我帮不上忙,只能在边陲镇为您把守,不让魔兽冲进领地。”

“哎——”陆希看丹尼尔这副模样,又觉得于心不忍,“你在边陲镇也非常重要。”但是她也没办法啊,丹尼尔这注定是只有个画出来的饼,就算现在答应跟他结婚,等她攒够了信仰值来个灵魂出窍回了家,丹尼尔就只剩下一个死掉的未婚妻了,岂不是更惨?

丹尼尔却因为这句干巴巴的夸奖又精神了一点:“我会为您战斗到底!另外——”他有些窘迫地揉了揉手里的头盔,“我在边陲镇附近捡到一块奇怪的石头,居然能浮在水面上。我想您或许会觉得有趣,所以……”

捡一块破石头送给伯爵小姐,实在是说不出口。但是那些奴隶们都到外头去捡各种各样的东西,他当然也可以。而且能浮在水上的石头,怎么说也比什么树皮草根有趣一些吧?

“是吗?”陆希只想快点把人打发走,免得这尴尬的场面一直持续下去,于是露出好奇的笑容,“这还真是少见,我要去看看。谢谢你。”

丹尼尔的脸顿时红了:“不,不,没什么,只是一块石头……”他结巴了两句,终于下定决心,“那么,我就先回边陲镇了。”

“一路小心。”陆希堆起笑容把人送走,一回头却看见伦吉尔站在不远处,目光跟随着丹尼尔的背影,直到人都看不见了,还在看。

陆希本来想悄悄走开,但她一动,女骑士侍从就迅速把目光转到了她身上,不知怎么的,陆希硬是从她的目光里看出了一丝谴责。

“咳咳——”陆希想起这几天一直忽悠着人家在打铁,不免有点心虚,“有事吗?”不是她不大炼钢铁,是现在没有条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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