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实说”历史主张(序言)

人类凶猛不如猛虎、灵巧不如雄鹰、奔跑不如羚羊、耐力不如骆驼,为何能成为地球之王?一言以蔽之,人类懂得历史,也就是懂得通过文字、图画、语言等载体以史为鉴,吃一堑长一智,在与自然界长期的斗争中,通过总结——提高——再总结——再提高,循环往复,最终进化成高级动物,优胜劣汰,成为动物界乃至于整个世界的霸主。所以,历史学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古老、最重要、也最有生命力的一门学问,文史著述永远都不会缺乏读者。

不同的“理论”导致不同的结果

关于历史研究的理论,多如牛毛。纵观过去研究历史的方法,解读、传承历史知识的模式,概括地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其一,“戏说”,就是把历史演义化、庸俗化、戏剧化,只要能够吸引眼球、赚取“银子”,就可以肆意篡改、曲解,甚至是编造“历史”。

其二,“自说”,就是按照自己的理解、认知,打着“一家之言”的旗号,把历史当作面团,随意解读,难免坠入主观主义的泥潭。

其三,“纸说”,就是从故纸堆里寻章摘句,从文本到文本进行纯理性推演,最终得出“结论”。表面上,这些“结论”看似言之有据,实质上却与历史真相南辕北辙。

“实说”才是唯一正确的方法

所谓“实说”历史,有三层含义:

一是立论所依据的史料,应该是经过认真辨析的信史。

二是对可信史料的综合研究,不但要注意到该史料的本身价值,而且要注意该史料在当时的社会价值(即在当时语境下所产生的实际的社会效果)。

三是对研究所得出的结论,还要放回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加以检验,不王顾左右而言它,不看别人的颜色行文,不为了盈利而媚俗、作秀,本着学术良知,按照学术规范,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敢于承认自己对很多问题的无知,实事求是、实话实说地撰写、发表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

关于四种历史理论优劣之比较

“戏说”,实际上就是历史虚无主义。从文学、娱乐和扩大历史知识受众的角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把“戏说”引入史学研究、传播领域,真假难辨,是非混淆,则是应该坚决反对的。

历史是客观的存在。史学研究的前提之一,就是注重客观性——公理。“自说”者虽然可以自圆其说,但是,由于其主观色彩浓厚,很容易偏离客观事实而断章取义,强词夺理。比如,纪连海口若悬河,言之有“据”,将大禹“三过家门不入”的原因归结为他的“婚外情”,不仅是以自己的小人之心来度圣人之腹,简直就是利用话语权来肆意糟蹋中华民族的祖先,以哗众取宠,赚取“收视率”,进而扩大“自说”的发行量,捞取更多的稿费。博导、教授于丹则不管《论语》原著的原意,在《心得》的公开打出“一家之言”的旗号,任意解读《论语》,甚至望文生义,将“小人”曲解为“小孩子”,露出了自己学识不精的“马大脚”。更为让人恶心的则是,当别的学者善意地提出批评的时候,她不但没有闻过则喜、有则改正无则加勉,而是勃然大怒地为自己的无知辩解道:“各言其志,率尔而对”。这哪有一丝一毫的学者风范?

“纸说”是一般历史学者通用的研究方法,其危害尚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为了说明“纸说”与“实说”的本质区别,特举一例如下:

《康有为政论集》将《请断发易服改元折》⑴等《戊戌奏稿》全部作为真件收入。孔祥吉研究后指出,康有为的《戊戌奏稿》“于宣统十一年才出书,其距离百日维新以达十三年之久。事过境迁,政治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戊戌奏稿》所辑奏疏之内容多有改易,特别是在一些重大问题上。”⑵不少奏稿并未送达朝廷,所以,在戊戌变法期间根本没有发生实际作用。一些研究者不辨真伪,以《戊戌奏稿》为基本依据来研究戊戌变法,闭门造车地撰写《戊戌变法史》等鸿篇著述,将高楼大厦建筑在谎言的沙滩上,其研究成果的科学性难免大打折扣。

再比如,宋德华对《请断发易服改元折》进行了深入考证,指出:“原折仅请改元易服”,“《断发折》并非戊戌年原折,而系日后重拟。”⑶即使是就1898年9月5日康有为上的《请易服改元折》而言,一般论者认为易服是“把变衣冠作为学习西方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开启民智的意义。”而回到历史现场考察,就会发现,康有为此举实际上是脱离当时国情的激进主张,对戊戌变法起到的却是损害作用。康有为的主张一经提出,立即遭到朝野反对,弄得天怒人怨,众叛亲离,就连老百姓都不赞成。同情维新的封疆大吏刘坤一明确批评说:“新法如改练洋操、添设学堂,实为当务之急,至欲变更衣冠,以新耳目,未免有拂人情。”⑷原因何在呢?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风俗的形成,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移风易俗,绝不可能一蹴而就。有些生活习俗,在理论上是可以而且应该改变的,在以后的岁月里也确实得到了逐渐改变。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一下子“齐步走”“向后转”就难以实现。比如,抽香烟的危害,哪是人人皆知的;每包香烟的烟盒上,都按规定印有“吸烟有害健康”的提示语。但是,谁能下令全国立即戒烟呢?一旦做出这个脱离实际的决定,其后果的严重性,不言自明。

仍以“易服”为例,当时戊戌变法已进入攻坚阶段,光绪皇帝与慈禧太后的矛盾已呈白热化状态,改革有很多重要工作要做,维新派需要建立强有力的“统一战线”,变法大业更离不开强大的社会群众基础做后盾。康有为贸然抛出“易服”主张,让人们脱掉穿了二百多年的长袍马褂,换成西装革履,且不说从审美角度上看,当时的人们是否能够接受,就是从更换服装的费用上来说,很多家庭也是一时难以负担的。所以,理所当然地受到大多数人的抵制,维新派的威望因而降低,支持变法的社会力量因而涣散。用“纸说”方法分析,康有为的“易服”主张似乎引领时代之潮流,“具有开启民智的意义”;而回到戊戌变法现场,进一步考察“易服”主张所产生的实际社会效果,就会得出康有为此举纯粹是喧宾夺主、有悖民意、自乱阵线的败着——这才是符合历史真相的科学论断。由此可知,“纸说”是漂浮在空中的枯树叶,而“实说”才是扎根于历史土壤的常青树。

并非只是多余的话

这些年来,“历史热”从未有降温的迹象,历史著述一直受到读者的青睐,研究、写作、讲座历史知识的人与日俱增,许多禁区被突破,许多空白被填补,许多定论被推翻,许多错案被纠正……可以说是百家登台,众声喧哗,鱼龙混杂。我也不能免俗,因研究中国改革家的楷模孙家鼐、创作《孙家鼐创办京师大学堂风云》,而意外地闯入戊戌变法研究领域,阅读了各位前辈的研究成果,研究了许多史料,接触到一些当代戊戌变法专家、学者,受益匪浅,眼界洞开。窃以为,《回到戊戌变法现场》是站在巨人肩膀上所做的初步研究,也是对以前历史研究方法、理论及其“成果”的深刻反思——因为我也发现,相当多的“成果”,不是戏说、自说,就是纸说,不客气地讲,都是胡说。我们怎么可以给虔诚的、嗷嗷待哺、也是上帝的读者提供掺有大量“三聚氰胺”的文史“乳品”呢?作为专家、学者,我们是否应该具有学术良知呢?这种欺名盗世、胡说八道的“成果”与市场上不法奸商兜售的假冒伪劣食品,在本质上有什么区别?谁会站出来主持正义、揭露骗局、打击拥有话语霸权的伪专家、假学者?真正雅俗共赏、品质精纯的文史成果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或许,有人会提出:世上真有这样的专家、学者,举个例子看看啊?

远有康有为、近有郭沫若、当下的阎崇年,就是典型例子。

康有为头上有很多光环,比如戊戌变法领袖、国学(儒学)大师、教育大师、书坛巨擘……康有为著述甚丰,其言论曾经作为戊戌变法研究的基本依据而广受重视。其实,回到戊戌变法现场,就会发现,“康有为中进士后仅授工部主事,七品微员,”⑸实际上是个实习生,而且是个并未到任的工部虞衡司七品实习主事,在红顶如云、等级森严的晚清京师,是一个人微言轻、善于作秀、四处招摇、名声不佳的小人物,不要说其无法操纵国家决策,就是他的变法宣传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也是十分有限的。而且,其得意弟子梁启超早在康老师还健在时,就坦率地批评道:“(康)有为以好博好异之故,往往不惜抹杀证据或曲解证据,以犯科学家之大忌,此其所短也。有为之为人也,万事纯任主观,自信力极强,而持之极毅;其对于客观的事实,或竟蔑视,或必欲强之,以从我……其所以自成家数崛起一时者以此,其所以不能立健实之基础者亦以此;读《新学伪经考》而可见也。”作为戊戌变法的亲历者,1920年代,梁启超也承认:“吾二十年前所著《戊戌政变记》,后之作清史者记戊戌事,谁不认为可贵之史料?然谓所记悉为信史,吾已不敢自承。何则?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将真迹放大也。”⑹1960年代以来,经过黄彰健、孔祥吉等学者的考证、揭露,人们才惶然大悟,“以前研究戊戌变法和康有为上书都根据康有为本人于宣统三年五月刊印的《戊戌奏稿》,大家对之深信不疑。哪里会想到,他所刊行的并非戊戌时期的真奏议。康有为部分是由于原稿不在手头,更重要的是为了辛亥革命期间的政治需要,竟把自己过去的上书增删篡改,弄得面目全非,刊印公布出来。这样就把后世的研究工作引入了歧途。”⑺

郭沫若在中国文学史、学术史、政治史上,都是举足轻重的大家,其历史著述的权威性,在一定阶段曾经无人能比。但是,晚年的郭沫若却“脱胎换骨”,与先前那个追求真理、主张正义、敢怒敢言、文采飞扬的郭沫若判若两人,不仅诗文极尽奴言卑膝之能事,而且,在学术研究中,也是主动献媚,刻意逢迎。对于自己的人格扭曲,郭沫若也有自知自明,1969年1月,他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似乎痛苦地说:“我这个老兵非常羡慕你,你现在走的路才是真正的路。可惜我‘老’了,成为了一个一辈子言行不一致的人。”遗憾的是,这个清醒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一辈子言行不一致的人”,却在6年之后,抛出脱离历史、臆断史实的学术专著《李白与杜甫》,至今还令人恶心不已。

阎崇年曾坐过十年冷板凳,是著名的清史专家。但是,在“百家讲坛”中,竟不顾历史事实和民族血泪,大放厥词:“剃发易服是民族文化的一种交流形式”、“文字狱有它的历史局限性,虽然制约了一定的思想灵性,但起码维持了社会稳定。”简直一派胡言。作为专家学者,靠老百姓的血汗钱养活,却不能回到历史现场,设身处地地去看一看:当年满清占领者自食“不杀人,不剃发,安民乐业”的郑重承诺,颁布“剃发令”,限十日内尽行剃头,削发垂辫。在滴血的刀剑威逼之下,汉文化圈相沿成习几千年的汉儒发式被强行改变,以至于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使数以百万计维护民族尊严、不愿剃发梳辫的汉族百姓惨遭杀害。试问,世界文明史上,竟有如此值得推崇的“民族文化交流”?“文字狱”不仅捕风捉影、滥杀无辜、惨无人道,而且祸害无穷,严重摧残了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的思想文化创新能力,以致于后来学者,一二百年间,不敢研究新思想、新文化、新知识,只能青灯黄卷、皓首穷经,专注于考据学,在“文字狱”等专制制度统治、禁锢之下,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大为萎缩,一直领跑世界的中国科技文化水平不升反降,与世界发展潮流渐行渐远,最后坠入愚昧无知、落后挨打、任人欺凌的苦难境地。如果按照阎崇年的混帐逻辑,希特勒灭绝犹太人,“起码维持”了日耳曼民族的内部团结;日寇用“三光”屠杀中国人,搞活体解剖,“起码”帮助中国政府减轻了人口压力、提高了全人类的医疗水平……说这样话的“清史”专家,还是人吗?

“百家讲坛”在普及历史文化知识方面,做出过有益的探索。但是,“百家讲坛”一直停留在“百家故事讲坛”而不是“百家思想讲坛”的低层次定位上,“你方唱罢我登场”,也就罢了。可是,阎老先生却在“百家讲坛”上公然赞美惨无人道、禁锢思想、灭绝中华民族整体创造活力的“剃发令”、“文字狱”,的确让人心寒!我不赞成读者冲上去扇他耳光,脏了自己的手。但舍此之外,作为一个有良知和血性、却无话语权的普通读者,对于这些吃人饭不讲人话的“专家”,还能有别的更直接的表达民意的办法吗?

至于当下哪些披着学术外衣造假贩假的男男女女、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康有为”、“郭沫若”、“阎崇年”,读者自有雪亮眼睛,我也就不必在此一一举例说明了。

“建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近代史的研究比较强调事件的起因、人物的动机,好以起因定性质、以动机判善恶,而对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所作所为在当时社会实际所产生的效果重视不够,对一些历史事件及人物的褒场也往往只是归结到精神的层面,夸赞其‘斗争精神’如何如何。这实际是一种纯道德的评判标准。……这种评判标准把错综复杂的历史发展进程简单化、脸谱化了,同时它也夸大了道德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忽视了历史事件和人物活动的社会效果,尤其忽视了生产力的发展这个‘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以此来评判历史,显然不能得出符合历史实际的正确结论。”⑻这种伪学术研究模式,曾经在文革中大行其道,而今又以各种面目再次登场,已经到了必须而且可以被摈弃的时代了。回到历史现场,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历史研究的指针,刻不容缓!

注释:

⑴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69页

⑵孔祥吉:《康有为变法奏议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383页

⑶宋德华:《考略》,《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88年第一期

⑷中科院历史所第三所编:《刘坤—遗集》,中华书局,1959版

⑸朱维铮:《康有为在十九世纪》,《求索真文明——晚清学术史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00页

⑹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97页

⑺戴逸:《康有为变法奏议研究·序》。《康有为变法奏议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3-4页

⑻赵春晨:《坚持实践第一,重在社会效果的评价标准》,《颇多建树 大有可为——简评建国以来对维新派与维新运动的研究》,广州《学术研究》,199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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