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 夜袭红花集
深冬!
虽还未刮起漫天大雪,但遍地已是木叶。
风吹起这些山地间的萧萧落叶,就像刀锋滑过敌人脖子的声音。
这本是一幅萧索肃杀的场面,但龙翔凤舞却不这么认为。
蒙古国和中原之间,有一块几乎无法逾越的巨大极寒地带,在荒芜人烟的冰天雪地中行军了半月之久,忽然见到这无边落木萧萧下的山岭,对于行军打仗之人来说,这不是受罪,而是享受。
龙翔凤舞也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两兄妹。
一男一女、一文一武,一刚一柔、一阳一阴,这样的配置显然是为了稳妥起见。
但正是这支稳妥的三千人队伍,执行的却是非常凶险的刺探和奇袭任务。
他们已赶在大军之前,越过了极地,绕过了仙踪林,从左侧逼进夕岚地区。
夕岚地区的中心地带有一处地方叫做夕岚马场,此地距离夕岚马场仅仅只有400里地,已经是两军交战的尖端地了。
骑在白马上的凤舞英姿飒爽,马革上挎着一对紫金双锤。
这种武器虽说是行军打仗中常见的,但一介女子要挥舞起这样的武器倒也少见得很。
所以凤舞对此行也非常有信心:“如果碰到了东北关的嫣红,我就要她好看。”
对于她这种盲目自信,龙翔倒也见惯不怪,只是淡淡的回应道:“你放心。你是不会在这种地方碰到嫣红的。”
“那可不一定!”凤舞轻抚着白马背脊上的黑鬃,“情报上说,东平郡主领军八万从京师出发直抵东北关,麾下第一号大将就是嫣红将军,听说还是朝廷最强的女子高手之一,我要是东平郡主,一定不会把防线设在东北关。”
龙翔沉吟着,道:“东北关是他们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就不能再退,朝廷面对我们四十万联军。与其被动的防守,不如主动的出击,把防线推进了夕岚地带,这样如果兵败还有几分转圜的余地,若是坚守在东北关,一旦失败就再无转圜的纵深空间了……”
凤舞佩服的望着他,她的大哥确实是有勇有谋,所以这一路行来不但畅行无阻。而且也没有闹出半分动静,此次奇袭必有奇效。
“哥,再过几十里,前面就是红花集了,你怎么看?”凤舞问道。
龙翔沉吟着,道:“红花集是夕岚地带的重镇。从地理位置上说,应该是左侧边防的险要位置,中原大军是应该要设部队防御的,假如这个位置没有人防御,那就说明对方指挥官完全是个外行。”
凤舞道:“可是我们就算破了红花集。似乎对东北关驻军影响不大吧?”
“不!”龙翔神色变得严肃起来,“红花集若是真的没有防守,那我们就屠城,npc男女老少一个也不留下,全部杀光。”
他看起来沉稳谨慎,实际上是个杀伐果决、心狠手辣的人物。凤舞愕然道:“为什么?”
龙翔道:“我们是第一支先锋部队,突然之间破了红花集,必对东北关驻军产生一定的震慑力,这就是当头一棒让他们产生心理阴影,以后的行动他们必将畏首畏尾,最重要的是他们根本想不到我们已经摸到了这个位置来了,必将震惊。”
凤舞深以为然:“不错,不管他们有没有设有防线。也不管他们驻守的是谁,我不信朝廷士兵还能挡住我们三千大好儿郎。”
龙翔忽然勒马、回头、纵声道:“传令下去,全军停步,在此驻扎,日落之后准备突袭红花集。”
冬季的夜幕来得特别的早,还没过申时,天就完全黑了下来。
如刀的冷风刮得人脸上隐隐生疼,但蒙古长枪的枪尖在夜色下显得更亮更冷,这种冷不是兵器散出来的,而是从人身上透出来的。
行军打仗就是这个样子,往往会觉得很冷,因为大家要去杀人,要杀人就要死人,死人堆里绝不会有温暖的气息。
夜色下的红花集灯火通明,这个小镇较之中原内陆的那些镇,规模实在是太小,简直就是村庄,但在关外极地,这样的小镇不可谓不重要,都是客商军旅的重要补给地。
匍匐在山头草丛中的龙翔小声道:“骑兵部队执飞枪跟我冲头阵,百夫长们一气冲下所有街道;刀斧部队等到骑兵进镇后再进入,只要不是我军之人,概杀无论;弓箭手下至山脚,箭支上全部包上棉纱涂上酒精,我等退出之后再点燃疾射,将红花集烧光;盾牌手游离山脚,保护弓手安全,以防有变……”
命令一道道的传了下去,这样的安排不得不说,攻中有守、守中有攻,既做到了突袭的凶悍,也保证了后防的安全。
时间指向夜间酉时,龙翔忽然从草丛中跃起,飞身上马,手中长枪朝天高举:“儿郎们,上!”
“吼————”
山坡上立即杀声大起,这种万众齐吼犹如夜色深处咆哮的妖魔,令人闻之色变。
大战之时兵士一起呐喊,自有一种振兴士气的感觉,万千人集体冲锋,根本就无任何恐惧可言。
上千匹矫健的骏马,上千个雪亮的枪尖,只片刻功夫就杀到了红花集镇门口。
但真正杀到之时,龙翔和凤舞都感觉到了不对。
红花集还是那个红花集,连镇大门上悬挂着的灯笼都清晰可见,可就是太安静,因为一个人影都瞧不见,所有的npc百姓都不见了,平日热闹的红花集已经变成了一座空城。
龙翔已经勒住了马,喝止了整个队伍的行进。
凤舞的脸色也变得肃然,悄声道:“哥,只怕是武林高手!”
龙翔点了点头,他也看见了,红花集大门口的顶梁上站着一个人正冷冷的瞧着他们。
这人身材不高,看上去还有些孱弱,但背负长剑,居高临下,自有一种慑人的气势。
龙翔又不觉有些好笑,在江湖中打滚多了的人,见到这种情况自然而然的就会停下来,可是自己为什么要停?对方一个人纵然是中原武林盟主,自己五千大军,一人一口唾沫都可以吐死他。
但现在只怕情况有变,他提气纵声道:“来者何人,报上名来,本将枪下不杀无名之徒。”
声动四野,如雷击大地,整个红花集都清晰可闻。
谁知顶梁上的人根本就不吃他这一套,声音不但冷,而且说出来的话直接得像把刀:“滚回去!”
凤舞怒道:“你是什么东西,敢阻拦我蒙古大军?”
“滚回去!”那人还是这三个字,声音毫无半点感情。
“杀了他!”龙翔一声令下,十多杆又长又粗的飞枪从多个不同的方位朝大门顶梁呼啸而去。
这种蒙古飞枪制作极其简单,枪杆是以又粗又重的白木做成,尖端却是又锋又利的菱形枪尖,虽然前轻后重,但是投掷之人必须势大力沉,就算是江湖中的武林高手,格档起来也颇费力气,更何况一投十多把,不是一流高手就非躲开不可。
但顶梁上的那人明显是一流身手,只见大门上几道光华闪了闪,“叮叮叮”一阵乱响,十多把枪杆子纷纷跌落在地,此人显然是个剑法高手,他以极好的眼力和极快的剑法削断了枪杆和枪尖的交接处,同时剑光一旋,旋光中几道寒星反打了回来。
“扑通,扑通,扑通!”三个蒙古士兵猝不及防,竟被自己的枪尖打中额头,纷纷落马。
“狗杂种,滚回去!”他还是那么冷漠的声音。
“再杀!”龙翔也怒了,自己的兵士也是钱啊,不能白死。
这声令下之后,几十杆飞枪完全形成了一张网,网中还夹杂着盘旋飞舞的短斧和石锥,那人这次不躲也得躲了,轻飘飘的从顶梁上飘下。
他这一下来,龙翔凤舞的骑兵就潮水般的涌进红花集。
高手似乎也深知军队的厉害,不敢造次,掉头就跑。
他不但剑法高,而且轻功也很好,先是轻飘飘的往后一滑,靴子后蹬一个鹞子翻身翻上了一处民居的房顶,几个起落后人就过了三重屋脊。
当然,这期间他手上的剑一直舞成一片光幕根本不敢停,只要一停下来就必中长枪或者斧头,可能中一下也没什么关系,但是接下来那就是万千兵器雨把你给淹成筛子了。
龙翔不屑的冷哼:“武功再高,也难敌我四手,何况我这是大军过境。”
蒙古大军果然如过无人之境,霎时间就占据了所有的街道,可整个红花集除了刚才那个高手外,愣是不见其他任何一个人。
龙翔心中的阴影越来越重,不祥的预感也越来越浓,迅速传令下去:“游察哨兵,看看四周有没有埋伏?”
埋伏肯定是有的,但却不是红花集,而是在龙翔凤舞根本想不到的地方。
这个时候凤舞的脸色有些发白:“哥,在后面!”
龙翔闻言一惊,回头一看,心都凉丢半截,山脚下火光四起,五百弓箭手和八百刀斧手乱成一片,金铁交击声不绝于耳,惨叫声更是四起,显然是这头有人勾引,自己的屁股却被人偷袭了。
夜袭红花集,到底是谁偷袭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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