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青楼中的老江湖
长安。
一座拥有千年历史的古城。
在中国的历史上,先后有十七个朝代的政权建立在此。
它的繁华和盛极,那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形容得出来的,古时谚语“西有罗马,东有长安”就已名震全天下。
《王朝》中的长安更是雄伟辽阔、万千气象。
镖车队伍自武当出来之后,百里尘等人就没有歇过脚。
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太多,而且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是围绕着他们四大镖局保的这批红货展开的。
武力兄暗杀掌教,步小云夜走武当,飞大夫破获大案,京华楼找回红货……每一件都是江湖中的大事,每一件事都足够让人提心吊胆睡不着觉。
但是今天大家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因为所有的风波都已经过去。
红货已经分为三批转移走,第一批按照原定的计划路线由京师四大名捕护送至大运河,第二批由少林门人会同竹剑和司徒空护送至陈州,而最后一批也是最重要的一批红货由百里尘和高天雄亲自押阵,迂回到长安城,再由长安沿河东地区转入京师。
《割鹿刀》图纸、《王朝兵器谱》与部分珠宝就在这最后一批红货中,由于之前发生了那么多的事端,这次就由两位总镖头亲自护送,而且为了避人耳目,不但选择了迂回的路线、更是轻车简从,尽量低调行镖。
按理说,武当惊变之后,江湖中已经没什么人敢再来打这批红货的主意了,不过百里尘和高天雄还是异常小心。
只是连续六天六夜几乎是不分白昼的赶路,一行三十多人都累了,此刻已到长安闹市区,天色已近黄昏,百里尘决定今晚就在这“碧水苑”客栈歇息。
碧水苑老板蒙长胜曾和百里尘是一个村子里出来的玩家,是王朝老故交,所以住在这里,百里尘和高天雄也格外放心。
“听说武力兄和那步小云现在已遭全江湖的正派人士追杀,唉,我总觉得有些对不住唐姑娘!”百里尘拿起桌上的酒杯,淡淡的啜了一口,神色之间仿佛有些伤感。
“有什么对得住对不住的?”高天雄的神色间颇为不屑,“唐可卿是收钱办事,她收了我们的钱,就应该为我们办事,我只知道我们出了钱,她就应该把事情办漂亮,其他的事我们不去管也管不了。”
“也是!”百里尘仰头喝下一杯酒,感叹道:“想那天武当山上多的是有头有脸的人,这些正道人士的事,确实轮不到我们小小的镖局去插嘴。”
“他奶奶的,只要咱们的红货找回来了就行。”高天雄灌下一大杯酒,兴致有些高昂:“再说了,现在有四大名捕和少林大师护送红货,有谁还敢劫镖的?”
这句话说完他又喝了一大杯酒下去,百里尘赶紧道:“高兄,路途还长,这一路上我们不得不多加小心呐,等红货接头后,我在京师为你摆庆功酒也不迟呀。”
高天雄哈哈大笑,他知道百里尘这是不放心自己贪杯误事:“老尘,你放心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喝酒是有分寸的,知道什么时候该喝,什么时候该节制,赶了这么多天路了,兄弟们累了,我也很疲,再说这里是蒙老板的地方,又是长安城,你担心什么呢?”
他酒一喝话就多,话一多喝酒就更多。
百里尘偏偏拿他没有办法,不过想一想,高天雄的话也有道理。
算了,由他去罢。
“老高,别喝多了,早些下线休息吧,明早我们还要继续赶路呢。”百里尘劝了几句后就先回房了。
酒确实是个奇妙的东西,因为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划分出不同的人,譬如说酒就可以把人分为男人和女人,男人喝酒了会想到女人,而女人喝酒了也会想到男人,所不同是女人喝酒了往往只会想到一个男人,而男人喝酒后却会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
高天雄是男人,现在又喝了酒,所以就把蒙长胜喊进了房间中。
这位碧水苑的老板身材矮胖,一双眼珠子骨溜溜的转动,目光中透着机灵与精明,就凭他这幅面相,碧水苑的生意好不起来那是不可能的,这位常年混迹长安城的客栈老板更是很有路子很有办法。
“老蒙!”高天雄客气的打招呼。
“高爷,还有什么需要请尽管吩咐?”蒙长胜显得很拘谨很小心,他知道这位爷是百里老总生意上的重要伙伴,他开罪不起。
高天雄有些恼怒:“老蒙,他奶奶的,你这酒是兑了水的劣酒,绝对不是正宗的烧刀子。”
蒙长胜一听,额头上就开始冒冷汗了:“高爷,我对天发誓,我店里的酒不但是正宗的好酒,而且是专门为你们两位老哥准备的老酒……”
他还没说完就被高天雄给打断了:“放屁,老子走过多少趟镖,当年王朝才开始行镖的那会,老子南六北九十五省都走了个遍,这酒是好是坏我还分不出来么?”
他说这话时,原本一对牛眼眯成了一条缝,脸上的表情对于一个常年察言观色的客栈老板来说,哪有看不懂的道理?
蒙长胜一瞧他这表情,就小声道:“高爷,莫非是嫌酒太淡?”
高天雄歪着脑袋,鼻子里长长的拖了一声:“嗯……”
蒙长胜赶紧道:“那我找人来为高爷添酒好不好?”
“好!你小子懂事!难怪老尘一进城就在夸你!”高天雄拍着他肩头。
“高爷抬爱了,小弟我不过是为两位老总服务而已。”蒙长胜边说边作揖:“只不过高爷是要过一过瘾呢,还是要真人表演?”
这是绝对的王朝黑话了,没经验的男人是绝对听不懂其中区别的。
过瘾自然是NPC,但真人的话,那就必须得是玩家。
高天雄一向眼光极高,听到这话眼睛就是一亮:“废话,当然是真人PK。”
“这个……”蒙长胜露出了为难的表情:“不瞒高爷说,这长安里的真人都是在大红楼中,能请出来的就只有过瘾的。”
高天雄盯住他:“但你肯定知道长安城里最好的地方在哪是不是?你放心,钱不是问题。”
蒙长胜终于笑了:“既然如此,小弟就为高爷带路。”
和其他的大城市一样,长安城的夜晚也是灯红酒绿、歌舞旖旎,灯火辉煌处放眼望去,全是满楼红袖把手招,初入江湖的毛头或是小生往往就会被招得眼花缭乱、意乱情迷。
但高天雄显然不是毛头小生,而是老江湖了。
不光是行走江湖的老江湖,在别的方面他也是一把好手,一看就知道这些烟花巷柳之地没什么新意,真正的好地方往往都是了不起眼的。
而蒙长胜也确实会带路,他带去的地方连高天雄都意想不到——城郊一处偏僻的庄园。
这庄园从外面看上去有些破败,就像是一处没落的翰林高华之所,不过规模确实够大。
尽管这里怎么看怎么也不像是烟花之地,但它偏偏就是,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特,往往你觉得不是的东西,它恰好就是,因为高天雄别的本事不行,鼻子却是灵得很,他已经闻到了空气中隐隐传来的香味,那是上好的陈年花雕、院落中的**、以及胭水脂粉混杂在一起的味道,这种味道足够挑动多数男人在夜间冲动的神经。
真正进入大院内部后,里面又是另外一番金碧辉煌、依红偎绿的欢场景象,只看了这地方来回走动各色女子,高天雄就觉得十分满意了。
而老板也是十分年轻的女玩家,表情不冷不热,神态不卑不坑,既不趋炎附势、也不刻意巴结,脸上带着职业姓的微笑:“老板,你很眼生,应该是第一次来吧?还未请教高姓大名?”
这女老板的态度令高天雄大为满意,就凭这种态度,他就断定这个地方的好货色必定不少。
长安城就是长安城,大城市就是大城市。
“叫我老高吧。”高天雄是行家,悄悄的塞了一锭银子过去。
女老板笑道:“原来是高老板,欢迎欢迎,却不知高老板喜欢哪种类型呢?”
高天雄马上就道:“我要那种打扮得不是很妖艳的。”
所谓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他这么一回答,女老板就知道他精于此道,要知道大多数男人都有个通病,那就是犯贱。
比如说多数男人都不希望自己的老婆打扮得花枝招展、姓感妖娆,结果自己老婆往往都是墨守陈规、素面朝天,这让人好不恼火?而相反的是一旦碰到风尘女子,男人们就不喜欢风尘女子脸上那种浅浅的、淡淡的职业微笑,也不喜欢姓感妩媚,偏偏希望对方像一个良家妇女、正派淑女。
这道理就好比妹纸身上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时候,你的目光就会集中在妹纸身上那一小部分**出的地方;而妹纸身上几乎大多**的时候,你的目光就会死皮赖脸的集中在人家的肚兜之上,而对**出来的地方却视而不见。
所以女老板也不敢糊弄高天雄,只能苦笑着陪笑:“高老板,老实说,你的要求很高,我们这里今晚生意特好,你所说的这种姑娘现在这个时间基本上是没有了,虽然有倒是有一位能满足你的条件,可是这位姑娘却不太热情。”
“去,把她叫来,这算什么?”高天雄一脸的不屑:“不热情算个屁,有老子搞定不了的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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